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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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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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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遂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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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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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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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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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1、 清算人签署的《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消的文件;
3、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 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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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时限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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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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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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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询方式 |
8127285、828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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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 注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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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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