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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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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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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遂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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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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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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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
受理、审查、核准、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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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的申请书
2、加盖农民专业合作社印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5、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7、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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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时限 |
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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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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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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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询方式 |
8127285、8281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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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 注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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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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