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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申请报告(包括书面报告和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或工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验资报告(注册资金三级机构40万元,要求合伙制事务所2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有限责任制公司5名以上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出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收明细表、验资事项说明、银行现金缴款回单和银行询证函)或审计部门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公司章程、决议(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聘任及股东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
5、法人代表及负责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聘任合同;
6、公司职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专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其中专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员占70%以上,不包括离退休返聘和兼职人员,其人事关系已全部转至当地人才交流中心);
7、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代理申报机构人员人事档案逐人名单;
8、经营业绩材料(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连续二年以上)和重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9、固定办公场地所证明;
10、全体员工的人事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签证)和申报机构为专职房地产估价师办理的“三金”证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证明);
11、其它需提供的有关资料、证件以上资料一式三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