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审批
· 县级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
·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
· 特种车辆行驶城市道路许可
· 办理《商品房预售证》许可
· 名木迁移审核
· 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临时堆放物料、摆设摊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建设项目绿化工程验收核准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
· 环卫设施迁移、拆除和封闭核准
· 供水企业因故停止供水备案
·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手续
· 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许可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拆迁许可证(审批)
· 房屋拆迁人延长拆迁期限申请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申请材料核准
·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
· 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城市规划区内挖取土方、沙石审批
· 城市道路占用
· 城市道路挖掘
·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
·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补偿安置方案
· 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车站路(火柴厂仓库)
电子邮箱:spzx@sc12345.com
电话:0578-8131231

遂昌县门户网站 > 部门单位 > 行政审批中心 > 行政许可 > 建设窗口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主管部门

遂昌县建设局

许可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

相关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发证

二、申报材料

资料名称:书面申请  资料数量:1

资料名称:建设项目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含附图)或经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表  资料数量:
1

资料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数量:
1

资料名称:经审核的建设项目施工图及说明书  资料数量:
4

资料名称:消防审核意见资料数量:
1

资料名称:高层建筑人防审核意见资料数量:
1

三、承诺时限

5

四、收费标准

(一)西城区。

1、建成区:东面以下杭山村(包括下杭山村)和原县水泥厂(包括水泥厂)为界;南面以西城区规划区范围线为界;西面从城关林业站(不包括城关林业站)沿环城西路至古院新庵村(不包括古院及新庵村)一线为界;西北方向从半路亭村(不包括半路亭村)沿东面茶厂背后至水阁村(包括水阁村)为界;北面以规划区范围线为界。在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住宅按50/m2,非住宅按80/m2
收取。

2、近郊区:源口方向的源口、后岭、翻身村、上寿亭、西坞滩与成屏二级电站居民区按30/m2,源口村的道姑庵、枫树坪村按15/m2收取,三仁方向古院行政村的上村、下村、新庵按30/m2,古院村的吴突头、堪头,后江村的后江、麻下、米筛坞、李家山按15/m2收取,水阁以外按15/m2
收取。

(二)东城区。

1、下列范围:西北方向以含晖洞风景区入口为界;北面以洋条岭脚、潘石村潘石桥和东丈村(不包括桠杈堰和东丈村)为界;东面以庄山检查站和妙高镇行政区划为界(不包括资口村);南面以规划区范围线为界(不包括高路和下坑口村);西面以下杭山村(不包括下杭山村)和原县水泥厂(不包括水泥厂)东面为界。在该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住宅按30/m2,非住宅按50/m2
收取。

2、除上述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按15/m2
收取。

按规定减免该费。国家和地方预算内投资的中小学校舍,以及残疾人非经营性福利事业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国家预算内投资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机关办公用房、政府组织的安居工程等应适当减收,非建成区的农民个人建房按标准的三分之二收取。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六、查询方式

8127642         8126062

七、备         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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