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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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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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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遂昌县公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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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公路用地范围内非交通标志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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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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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
受理、填表、实地勘察、上报审批、准予或不准予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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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理由、标志的材料、颜色、外廓尺寸、结构安装、灯光亮度、设置地点、间隔距离等); 2、现场效果图或示意图;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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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时限 |
20日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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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
若损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按照浙价费(2003)17号,收取公路损坏赔补偿费: 非公路标牌设置: 1、广告牌:80元/平方米/年; 2、厂店名牌:50元/平方米/年; 3、指路牌(其他标牌)30元/平方米/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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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
《浙江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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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询方式 |
0578-812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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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 注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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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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