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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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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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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遂昌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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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驯养繁殖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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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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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
1、申请者提出申请;2、当地乡镇林业工作站审核; 3、县林业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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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1、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 企业(个人)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 交纳核定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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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时限 |
承诺时间: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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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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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
《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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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询方式 |
812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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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 注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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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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