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
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
|
|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农业厅 |
|
许可事项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
相关内容 |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
|
一、办理程序 |
申请→窗口受理→转农业局畜牧兽医站→审查资料→报省农业厅审批→决定→发证 |
|
二、申报材料 |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按照《条例》、《细则》、《办法》规定的自查总结; 3.申请生产经营许可的种畜禽品种标准、上一级种畜禽场的供种证明(包括该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系谱、出场合格证等)及种畜禽质量测定等相关技术资料; 4.《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
|
|
三、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四、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
五、法律依据 |
《种畜禽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5号);《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令第32号);《浙江省种畜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号);《浙江省种畜禽场(孵坊)管理及畜禽种质鉴定规则》(浙农政发[2002]8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申请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种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农办牧[2001]48号)。 |
|
六、查询方式 |
|
|
七、备 注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
|
|
|
(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