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 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审批
·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房的审批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堤坝兼做公路的审批
·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其他设施许可
· 在河道内爆破、钻探、挖筑鱼塘许可
· 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许可
· 水利工程开工审批
·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 水利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
· 占用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
·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许可
· 水利水电基建项目许可
· 开垦荒坡地许可
· 围垦河道许可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许可
·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许可
· 渔业捕捞许可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
· 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取水许可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车站路(火柴厂仓库)
电子邮箱:spzx@sc12345.com
电话:0578-8131231

遂昌县门户网站 > 部门单位 > 行政审批中心 > 行政许可 > 水利窗口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主管部门

遂昌县水利局

许可事项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

相关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申请和审查意见3 份;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1份;

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1份;

4、占用河道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堤防标准与措施1份;

5、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洪水、河水水质影响及补救措施1份;

6、防洪评价报告(重要项目)1份。

三、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占用水域补偿费:

1、十年及以上永久性占用:①、县城县级河段100元/平方米;②、县城其他河段80元/平方米;③、建制镇县级河段80元/平方米;④、建制镇其他河段60元/平方米;⑤、其他县级河段60元/平方米;⑥、其他河段50元/平方米。

2、十年以下临时性占用:①、县城县级河段9元/平方米;②、县城其他河段8元/平方米;③、建制镇县级河段8元/平方米;④、建制镇其他河段7元/平方米;⑤、其他县级河段7元/平方米;⑥其他河段6元/平方米。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六、查询方式

8127385

七、备         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相关文章 【推荐】 【打印】 【关闭】
  • 主办:中共遂昌县委 遂昌县人民政府 承办:遂昌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浙ICP备:06013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