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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车站路(火柴厂仓库)
电子邮箱:spzx@sc12345.com
电话:0578-8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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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主管部门

遂昌县卫生局

许可事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相关内容

                  

一、办理程序

1.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天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2.资料审查

3.现场勘察或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告知承诺书承诺签字

4.做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5.窗口领证   

二、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或单位名称证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单);


4.
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5.
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三、承诺时限

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承诺时间7个工作日,部分即办。

四、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1、许可证正本40元;

2、许可证附本10
元;

3、许可证镜框14
元;

4、制度及镜框14
元;

5、每增加1个从业人员加收1元(总数最高不超过300/
户)。

收费依据:浙卫(
1992497号;(92)浙价费联131号;(92)财行473
号。

五、法律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987年4月1日)

六、查询方式

0578- 8127186

七、备         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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