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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地址:车站路(火柴厂仓库)
电子邮箱:spzx@sc12345.com
电话:0578-8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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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办理


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主管部门

遂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许可事项

再生育审批办理

相关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一、办理程序

审批中心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审批

二、申报材料

1、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户籍证明)、女方近期一寸照片一张;
2、行政机关办理再生育审批工作记录表;
3、送达回证;
4、有关特殊情况(如离异、丧偶等)的夫妻,还应当附相关的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配偶死亡证明、子女收养证明、子女或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证明等。

三、承诺时限

自收到下级行政机关呈报的申请审批之日起30个工作日依法作出批准生育的决定。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可以向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申请再生育表》,经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咨询、电话查询、网上政务公开查询、墙上政务公开查询

七、备         注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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