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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政府行政审批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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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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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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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 |
营业性演出场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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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
具 体 内 容 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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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
审批中心窗口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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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
1、设立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申请报告;
2、承办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须取得营业执照后20日内)
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人员设置情况资料
5、设施、设备资料
6、单位章程
7、房屋使用证明资料及复印件(产权证、租赁合同)
8、消防部门出具的场所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
9、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10、经营场所平面图
11、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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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时限 |
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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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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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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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查询方式 |
窗口咨询、电话查询、网上政务公开查询、墙上政务公开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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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 注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内受理,法定时间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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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供稿人: 责任编辑:遂昌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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