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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机关持批准机关部门文件或单位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一份;
2、事业单位持《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村经济合作社提供县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浙江省经济合作社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5、社团法人提供《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6、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7、工会法人提供《工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8、法人代表(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9、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10、单位公章;
11、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一份;
12、企业变更提供“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复印件一份;
13、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复印件一份;
14、旧代码证(正、副)本、IC卡。 |